曼哈顿房地产大亨长子究竟杀了多少人?大卫·芬奇请速来改编!
最恐怖的不是那一句“KILLTHEMALL,OFCOURSE.”的呢喃,而是我发现自己对他的很多东西竟然非常欣赏、赞同,还有这条冷血狡诈的毒蛇远比世上的很多人要招人喜欢的多这个事实。如果真的存在撒旦一样的人物,大概不会是一眼看上去就面目狰狞的恶棍,而是像ROBERTDURST这样的家伙吧。
如果成功逃过任何关于此剧的消息新闻剧透,那么这部纪录片剧集的观剧体验将是绝对酣畅淋漓,从扑朔迷离悬念丛生到震撼惊悚,六集一气呵成根本停不下来。
人格复杂、聪明冷酷又脆弱的英俊富家子……Durst完全达到了汉尼拔的高度:以某种冷酷的优雅消解了善恶的边界。你很难不被他吸引,对他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甚至希望他能够脱罪。他最大的问题是:老是忘记关麦克风而且喜欢自言自语。
这完全是对那部失败的AllGoodThings的逆转式的补偿。文艺创作者不仅反映生活的真实还参与了对真相探究的实际过程,大大超过了storyteller本身的涵义。至于比小说还离奇的故事背后的真相还是最普通的人性。缺爱,需要爱,需要尊重。侥幸逃脱了还要冒着巨大风险上镜,是多么需要被关注啊。
记录历史,成为历史,改变历史;事实上,我认为即便被剧透也不影响对这部片子的欣赏:顶级的剪辑和配乐,比想象更离奇的现实,震撼惊悚的转折,充满争议和"魅力"的被采访对象。每当我看到德斯特那双几乎没有眼白的眼睛,就像盯着两个黑洞,满是被吞噬的感觉。
他直视着采访者说谎时眼睛和眉头的动作总是一样的,然后他独自一人时总是自言自语,几乎让人怀疑他是故意的,像是因为从没被逮到而感到更加孤独。每个人都可以拍成一部电影,Bob,Kathy,Bob的律师团,判他无罪的陪审团,不放弃重启案件的女检察官,30年前渎职的警察,“与魔鬼共舞”的继子。
妈啊简直怀疑导演之前拍的那部《所有美好的东西》就是用来钓鱼的,故意拍得烂烂的逼原型主动找来接受访问,然后,BOOM!不过这种纪录片只能当个案,命中注定,很难复制,因为精彩的是进行时的案件本身,可遇不可求
不得不说,美国人在拍电视剧上面的天分远远高于他们的电影。一部纪录片能拍得这么扣人心弦,用叙事手段(悬疑片中,如阿婆的我是罗杰,第一人称叙事),节奏感,细节处理都处理的极好。话说这种片子拿到电影院放,真愿意用10部漫威爆米花电影换。
前五集各种气氛掌控都挺好,最后一集一下子泄了气的感觉。美国法律下一个人是不是有罪,决定因素是他有没有钱和能耐找到牛X的律师。
他妈牛逼的调查新闻和电影制作!看成傻逼了好吗!他妈最后一集安安静静、没有特效没有渲染地看得肾上腺素狂飙汗毛直立好吗!(嗯哼,我正经了)一点点推进,一层层剥开,线索、叙事、节奏把握得都到位,不多不少。主人公太有魅力了,这个魅力不是宝爷式魅力,而是作为一个主角所有的争议性和自我矛盾性
Durst就是典型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冷酷理性自负,流露出聛睨一切的优越感和操控感,善表演,在镜头前逻辑清晰侃侃而谈,事无巨细都有他看似完美的理由和解释,时而露出狡黠惑人的微笑,那些明显的疏漏和马脚反而更像是炫技,怀疑他的motherissue都有想象和编造成分。访谈周旋的过程真是场智力角逐。
betterthananyFinchermovie
比任何戏剧更戏剧,比任何生活都生活;他平静冷淡的述说如坠炼狱如入冰窟,这样的人早已在极端孤独自负中死去;还原素材积累,剥离侦探小说/电影浪漫化,剧本文本和真实信息的交集互渗,让事件本身最原始的动机力量控制作品方向,Durst自编自导一出惊魂记。
可能纪录片不合适我,感觉节奏很慢
富家子童年丧母,青年被弟弟夺家产的故事就是这样。他的眼珠非常黑,看不到神情。让人他的内心想法只能通过暗处的自言自语说出来。这些纪录片里出现的人物难道不害怕吗,是不是应该雇个保镖。不明白为什么他想跟导演讲他的故事,而不是警察。老人大概玩累了想休息了,他说他在监狱里似乎过得比较舒坦。
HBO一生推
震撼到逆天,简直是十二宫进行时,尤其是op特别像HurdyGurdyMan。本剧的“诗眼”(词穷)除了E4E6的mic录音,E5的信封,便是导演问Bob那句,你能分辨哪个笔迹不是你写的?而Bob老老实实回答,不能。
当你看着他说话时,你感觉那不像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倒像是一只蜥蜴,缺水的蜥蜴,每一个词都拖沓着从他的口中说出,干瘪无力,黑褐色的眼眸,看不到任何光亮,如同一个黑洞,把所有的光都吸进去了。罗伯特·德斯特是凶手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答案,但真相只有一个。
神奇的人,神奇的事。这个人本身有一种天然超然物外的气质。整个世界与他无关,他自己就是自己的核心。太奇特了。完全摸不到他下一步要出什么着,完全不知道他做任何事的动机。包括他主动要接受采访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