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与波澜不惊,去感受时间流逝。只有重新回顾整个故事,才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奇妙,一如时间本身的魔力。就好像无需特效与化妆,角色却在不到三个小时里长大、变老。这一切的奇妙,都像影片最初的想法,压缩时间,留住时间的痕迹,从而去感受生命的奇妙。当男孩再次启程,不是结局,是新的开始……
这就是「美国电影」,而不是「好莱坞电影」。不过那么多给5星的……其实导演要是够长寿的话,还可以接着拍《青年时代》、《中年时代》,最后汇总成三部曲《光荣与梦想:美国人的时代》。
林克莱特能在琐碎叙事中捕捉隽永,拍的云淡风轻,没有心灵鸡汤,毫无做作油腻,全是平凡生活中真实的细腻,尽管不能像美国人那么有代入感,却也能感动于父亲的歌谣和母亲的落寞,并沉迷于能够通过这些moment来经历另一人生的电影魔力,导致四刷后依旧无法自拔。
虽然过程不难看,但打着连拍12年的噱头,也只能拍出流水账了
justinbieber成长记录...
昨天刚有记者抱怨自己青春很短,还要被各种无聊的漫长电影耽误生命,奉劝这些导演,自娱自乐的东西就留在家里自己看看玩吧。可今天林克莱特这部同样漫长(甚至长达12年)的电影,又让人体验到了电影的致命魅力。它甚至超越黎明日落午夜系列,超越米哈尔科夫的安娜,成为与7UP并置的可泣生命。
喜欢看《爱在》的人并不一定会喜欢看这部,略平淡,反高潮,2小时45分钟显得漫长,结尾10分钟最好。拍了12年,很难体会到时间的流失和生命的味道,感觉自己离这个世界好远,未能感同身受。但依然爱林克莱特、爱《爱在》系列,爱伊桑·霍克。
……小孩往后越长越像EthanHawke,谁负责的Cast简直是神
世界在流转,男孩在长大。跨越12年的拍摄让观众在两个多小时与这个家庭如此真切的一起成长。每次疲惫迷茫缺爱,还好有林克莱特让你重新启程。Themomentseizesyou.Themomentisnow.
林克莱特是电影节最具持久战能力的导演了吧。时间让小孩成长,让男神老去,看母亲的角色瘦了又胖,胖了又瘦,12年在3小时的电影中那么呈现出来的时候还真是有点残酷呢。
mlgb!在柏林看片的!老子嫉妒你们!观影体验比去年的阿黛尔还要好!电影是什么?是诗?是歌?回归本质,电影不就是用来记录时间的载体吗。理查德·林克莱特用了12年,就这样絮絮叨叨,就这样风轻云淡,道尽了电影最本质的魅力。短短三个小时,就经历了一个人的整个青春。10/10!
其实这部片大概会和我们心里所想的不太一样,但它琐碎的细节下面是精心的观察和剧作,贴合时事让影片只属于我们的年代(尤其佩服一些情节方面导演的远见!)。就像是纵向版的《年少轻狂》,把不同的青春经历集中在了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德州男孩身上。我们迷茫着,时间就这样过去了12年,或是更久。
"Peoplealwayssaylike:'seizethemoment.'ButIthinkit'stheotherwayround,themomentseizesus."难想象波澜不惊的叙述突然在长大成人的那瞬间迸发出一种催泪的洪荒感,片尾回想起六岁那年他搬家时用油漆涂掉门框上的身高记号,十二年的时间便重新在我们身上重新汹涌流逝了一次。
好吧,哥只能说自己的青少年和普通美国青少年完全不同。另外母亲的角色实在让嘘唏,胜过儿子的角色。
观影过程很轻松,不觉得160分钟漫长,生活中的琐碎片段日积月累,变成了长达12年的boyhood。厉害之处是展示了时间的力量,让其他关于成长的电影看起来只是过家家。不过话说回来,也并不觉得有那么神。
小男主简直斯嘉丽约翰逊亲儿子啊你们绝不觉得
其实我预想的还应该更深刻一点,而不只是时间匀称的堆积。然而一想到林克莱特在“BeforeMidnight”中对人生的看法(我们最终也只是经过),便觉得这样的举重若轻也没什么不对。至少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个少年都像小树一样笔直的长大了。
爱上摄影,认识一个跳舞的女孩
亲爱的理查德同志,你这片,多找几个演员,仨月就拍好了
这一刻抓住了我们,大本德河谷浓郁的晚霞中,那点题的一句话让故事隽永。倏然想起开始的时候男孩关于黄蜂的新发现,12年里母亲的头发长了剪短短了变长,父亲重新组建家庭开始认真生活,姐姐一点点变得矜持内敛少女心事如诗,而少年也长了痘痘胡子经历青春的悸动,甚至那个水管工都融入了这场时间旅程。